金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进一步放开
2020-06-28 14:08:00来源:金昌日报
为充分发挥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的保障功能,增强互助共济性,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减轻参保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医疗费用负担,近日,市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进一步放宽了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方便了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健康体检,口腔镶复,牙齿洁治,配制矫治功能眼镜,义肢、义眼等人工假体安装,非功能性矫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乙肝疫苗、狂犬疫苗、结核疫苗、流感疫苗等预防接种的费用。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防疫防护用品、医用消毒用品等的费用;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可支付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医疗器械的费用。
同时,将购买《甘肃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单味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的费用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还可支付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等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购药、门诊治疗产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