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鼓励换车和每辆2000元的消费补贴
2020-04-29 09:30:00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4月29日-昨日,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表示符合补贴条件的将按照补贴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并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给予每辆车2000元的市级财政补贴。
《公告》规定补贴的适用时间为2020年5月1日00: 00至2020年6月30日24: 00。补贴对象必须是同时符合重庆牌照的自然人的所有人;从2020年4月1日00: 00至2020年6月30日24: 00,重庆市出售、转让或报废旧乘用车。从2020年5月1日00: 00至2020年6月30日24: 00,在重庆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了符合“国家6”排放标准的新乘用车,重庆辖区内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消费者缴纳了与新购乘用车相关的税款,并完善了新购乘用车的上车程序。
《公告》强调,符合补贴条件的将按照补贴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并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给予每辆车2000元的市级财政补贴。此外,如果出售、转让或报废一辆旧客车,只有一辆旧客车购买的新客车将得到补贴。
《公告》指出,在2020年5月1日0: 00至2020年7月31日24: 00之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通过市商务委公共信息网登录或扫描二维码,进入网上申请系统,提交清晰、完整、准确的材料。在申请期间,成功申请的配额将达到25,000,否则申请期限将到期。
《公告》还指出,为了扩大财政补贴资金的消费促进效应,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额度为50-500元。收到电子消费券后,申请人可以在重庆支持电子消费券的商户使用。一次只能有一张优惠券。优惠券的使用次数没有限制,每次都不会有变化。优惠券将在2020年10月31日24点前用完。
《公告》要求从2020年5月1日00: 00到2020年6月30日24: 00,市内相关银行机构可为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车主提供20%首付、最长5年、低利率的分期购车服务。
据悉,《公告》是为了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减少疫情的不利影响,发挥汽车消费的“支柱”作用,促进重庆消费的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