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体育场所将有序开放 健身房等密闭场所暂不开放
2020-04-21 17:00:00来源:中国新闻网
4月21日电 20日,武汉市体育局发布《武汉市体育场所安全有序恢复开放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表示将按照“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原则,开放室外、室内各类公共体育场所。
公告原文截图
《指南》提出,健身房、游泳馆、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场所部分区域暂缓开放,线下体育培训业务暂缓恢复。体育场所需在线上、线下公示开放时间、区域、单场最高人数等信息,实行健身人员电话、网络预约制,进行限流管控。
公告原文截图
《武汉市体育场所安全有序恢复开放及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原文如下:
一、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市辖区内室外、室内各类向社会开放的体育场所,包括公共体育场馆和经营性体育场所。
二、 分类实施
(一) 室外体育场所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按属地原则,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有序开放。
(二) 室内体育场所(不含健身房、游泳馆、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场所部分区域),在满足通风条件、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按属地原则,经所在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备案后有序开放。
(三) 健身房、游泳馆、在密闭场所或利用地下空间开设的通风条件较差的体育场所或体育场所部分区域暂缓开放,线下体育培训业务暂缓恢复。具体恢复政策根据省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适时调整。
三、 落实责任
(一) 落实属地责任。体育场所开放服务管理工作实行属地负责管理制度。按照本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结合地区实际,稳妥有序组织辖区内各类体育场所开放。
(二) 落实部门责任。区级体育主管部门应根据市区两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类体育场所开放指导,加强对恢复开放的体育场所监督指导和巡查检查。
(三) 落实主体责任。体育场所应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四、 保障措施
(一)准备工作
1.防控机制到位。恢复开放的体育场所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落实专门的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和工 作专班,各项职责落实到人。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指挥体系、责任分工、排查制度、日常管控、后勤保障、信息报告、异常情况处置等内容。
2.职工排查到位。建立返岗人员登记制度,对所有返回人员登记到人,详细记录职工身体状况、假期外出情况,排查确认职工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过滤器、净化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 器、冷凝水盘等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换;二是每天运营结束后进行室内空气和室内外环境清洁消毒。
(三)客流管控
1.通过线上、线下等多渠道及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明确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预约方式、单场最高人数以及顾客须知和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告知顾客并取得理解。疫情期间可视情况适当缩短开放运营时间,以确保充足的消毒保洁时间。
2.控制人员规模和密度。实行健身人员电话、网络预约制, 进行限流管控,同时段相邻健身人员保持适当距离(建议2米以上)。
3.每日开放期间,要加强场地巡查和人流动态监控,发现有健身人员密集的情况,及时劝导疏散。
五、开放管理
(一)实施人员进出管理
1.体育场所入口应设有醒目提示和基本防控制度告示牌,并公布所在地疾病控制中心电话。加强出入口管理,对进入人员(包括员工、顾客、来访人员)严格实施“湖北健康码”核验+体温测量管理,对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提供“湖北健康码”以及体温异常者,谢绝入场。
2.做好顾客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包括姓名、体温、进出场时 间以及联系方式等。
3.避免聚集性健身活动。疫情期间,市民在健身活动项目的选择方面,不宜选择有身体接触的对抗类运动项目,多人运动项目应以个人练习为主。避免近距离、接触式、高强度的竞赛类、对抗性团体体育运动项目和聚集性健身锻炼。
(二)指导顾客自我防范
1.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在显著位置公示疫情防控责任人及属地卫生、疾控部门联系方式,公示员工疫情摸排、防控措施、消毒等情况,张贴相关防控知识和健身注意事项等。通过语音、图像等方式,告知健身人员在参加健身运动活动中,应注意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提醒消费者注意保持手卫生,不要触碰口、眼、鼻。接触口鼻分泌物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免洗消毒剂清洁。顾客运动过程中口罩洇湿,提醒其及时更换。
2.保障洗手等设施正常运行。洗手间应保持清洁和干爽,提供洗手液,并保证水龙头等设施正常使用。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免洗消毒用品。有条件的体育场所,在顾客使用器械前提供免洗消毒用品。对顾客直接接触的健身设施设备、防护及穿戴用具、租赁器具、体育用品等应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疫情期间,建议顾客自备球类、球拍等体育用品。
六、防疫安全
(一) 制定预防性消毒管理制度,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新冠肺炎流行期间消毒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89号)规定,成立专门的消毒工作小组和督查小组,安排专人严格执行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每次消毒都应有详细记录。
(二) 规范垃圾收集处理。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在公共区域设置口罩专用回收箱,加强垃圾箱清洁,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三) 落实防疫用品安全管理。加强酒精等消毒制剂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单独存放、专人保管、科学使用、确保安全。消毒制剂具有一定的毒性刺激性,配制和使用时应注意个人防护,应戴防护眼镜、口罩和手套等,同时消毒制剂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注意消毒后用清水擦拭,防止对消毒物品造成损坏。
七、应急预案
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每日对疫情防控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场所内发现疑似感染者,或接到防疫部门信息有 确诊病患、疑似患者来过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立即向区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向区体育部门报备。对其使用、接触的设施设备、体育用品进行清洁消毒处理,严防 发生聚集性感染事件。
八、监督管理
恢复开放的体育场所必须自觉配合体育部门、所属辖区,以 及相关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承担 防疫主体责任。对未经批准擅自开放的,或防控不力、经督促整 改不到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九、全市各类体育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相关防疫部门制定的疫情防控规定。(完)
【编辑:叶攀】